
最近有个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,23岁的女儿小琳把月薪4000多的老爸给告了,就因为读研究生的学费。这事听着挺稀罕,咱们得好好唠唠。
话说小琳,大学那会儿成绩倍儿棒,奖学金拿了不少,全靠老爸每月2000块生活费和学费的支持。为啥呢?原来爸妈在她18岁高考完就离了,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,老爸得管她到学业结束,生活费学费全包。本科四年,老爸那是一分不少,给了小琳稳定的后盾。

可故事到这儿还没完。2024年,小琳本科毕业,又顺利考上了研究生。收到通知书那会儿,老爸还给她加油鼓劲呢,第一年的学费生活费也是痛痛快快地给了。可到了第二年,情况急转直下。1月中旬,小琳照例跟老爸要学费和生活费,结果老爸直接来了句:“不给了,你都23了,该自己闯闯了。”

小琳一听,直接懵了,赶紧打电话追问。老爸那边也挺实在,说工资就4000多,还得交房租、养家里老人,自己都快揭不开锅了,实在供不起研究生。小琳不干,说协议上写着完成学业呢,读研也算啊。老爸也硬气,说那会儿没想到她还要读三年,钱都花本科上了,实在没余钱了。

这下好了,母女俩轮番上阵劝老爸,可老爸就是不为所动,还发来了工资条和开支明细,确实每月就剩600多块钱。小琳一看,急了,整理好协议、学业证明,拉着老妈就上法院告状去了,要求老爸继续给学费和生活费。

这事儿闹到法庭上,两边那是各执一词。小琳觉得,协议没说清楚是哪个阶段,研究生也算高等教育的一部分,老爸得接着供。老爸那边呢,就搬出法律条文来说,成年孩子,能自己赚钱了,父母没义务再给钱,而且自己确实经济紧张。

法院最后咋判的呢?2025年11月,判决下来了,驳回小琳的请求。说离婚协议不能违反法律,老爸对能自己赚钱的成年女儿没法定抚养义务,本科的钱都给了,现在再让给读研的钱,不公平。

判决一出,小琳没急着说上诉,老妈倒是表态会尽力支持女儿。老爸也说了,能帮就帮,毕竟是自己闺女。

说实在的,老爸一个月4000的工资,还能供女儿上大学四年,每月2000生活费,真挺不容易的。母亲那边呢,从头到尾没给过一分钱。读研的费用,要么自己勤工俭学,要么申请助学贷款,或者让母亲出,实在没必要为了这事儿和父亲闹上法庭。

这事儿啊,你说是老爸心硬了,还是女儿要求过分了?换做是你,你会怎么选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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