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社会大众对网贷高息已经有所了解,还有一种比网贷更狠的,那就是专门针对网贷人员设计的高息短期借贷,一把为一周时间,利率高达20%至30%。这就带来一条网贷客户信息买卖的金融灰产业链。今年四月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这类案件。
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,马某1与杨某1、马某2、马某3组建工作组、工作室,对外从事放贷中介服务业务。
由马某1提供网贷平台客源信息、招募推单员、管理资方返点,由杨某1、马某2、马某3各自组建工作组、招聘组长、业务员。业务员利用马某1提供的移动白条、亿信等网贷平台的客户信息,冒充各平台客服联系客户江某、卢某等人,让有贷款意向的客户以填表的方式填写姓名、手机号码、户籍地址、身份证号、芝麻信用分等个人信息,并推送给贷方。
客户借款期限为7天至15天左右,利息为借款本金的25%-30%。资方放款成功后,业务团队可获取借款本金10%左右的佣金收入,杨某1、马某2、马某3所组建的业务团队与甩单员结算获利,共获利708万元。
杨某1及其所管理的团队成员在从事涉案放贷中介业务中非法获利共计398万余元;
马某2及其所管理的团队成员在从事涉案放贷中介业务中非法获利共计84万余元;
马某3及其所管理的团队成员在从事涉案放贷中介业务中非法获利共计226万余元。
经侦查,发现马某1有重大作案嫌疑,遂于2023年11月7日对马某1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。2024年5月27日,马某1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,马某1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经过。
2024年10月14日,马某1退缴违法所得钱款5万元。在本院审理期间,马某1退缴违法所得钱款145万元。
法院认为,马某1违反国家规定,伙同他人在提供贷款中介服务过程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马某1系自首,愿意接受处罚,且能退缴违法所得,对马某1予以从轻处罚,并宣告缓刑。
2025年1月,法院一审判决:马某1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二百万元。马某1退缴的违法所得款项一百五十万元,予以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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